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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风采-蔡静莉
  发布时间:2016-02-04 16:34:35 打印 字号: | |
  蔡静莉,女,汉族,1967年4月生,北京市人,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5年12月参加工作,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函授法学专业毕业,大学文化。现任新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行政审判庭庭长。

蔡静莉自2007年6月担任行政审判庭庭长,不仅担负起行政审判工作,还担负起全县劳动争议、部分交通事故等民事类案件的审判,以及本院审判监督工作。在审判工作中,她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,执着地追求公平与正义,以强烈的责任感和司法为民的情结,将自己的一点一滴、一言一行融入到司法审判工作中,公正审判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,自2012年至今,先后通过调解协议、撤诉案件和依法判决审结行政案件、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及其他各类案件共计268件,较好地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;不断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,深入调研、延伸职能,及时提出法律分析及对策建议报告等方式,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发挥了应有的作用。多年来,她在审判工作中,以过硬的案件质量、高效的审判效率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案件当事人信任和好评,得到了上级和领导充分肯定,其本人先后多次被本院评为“先进个人”、“优秀公务员”,2014年12月被省高院、省人社厅评为“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”,其本人撰写的“(2013)新津民初字第1791号民事判决书”被省高院评为“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”;我院行政审判工作多次受上级法院的表彰;由于工作成效突出,2013年1月,行政审判庭被评为全县“十佳政法基层单位”。

一、审慎细致严办案,勇担重担办难案

长期的法院工作,让她体会到公平正义不仅仅是简单的一句话,更体现在法官的一言一行,体现在审案的每一个细节,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中。为了用好手中人民赋予的司法审判权,她坚持做到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,不断总结积累审判经验。多年的审判工作,练就了她审慎细致、沉稳严谨、高效的办案风格,不论是简单的案件还疑难案件,每一个她接手的案件,总是做到案件一到手及时指导书记员做好送达相关法律文书,及时安排庭审,及时阅卷提前做好庭审提纲,充分掌握案情,灵活处置庭审可能出现的状况,高效地、有秩地进行庭审,面对大案、难案,她总是勇于承担,先后审理了多起重大疑难、人数众多的案件,得到了上级法院及院领导的认可和充分肯定。

二、积极探索调解机制,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

蔡静莉同志在工作中善于思考,善于总结,多年审理劳动争议案件,她针对劳动争议的多样性,因案制宜,探索出“三步一访”,化解劳资纠纷的调解方式。她在对劳动争议纠纷案的调研中,发现随着劳动合同法施行,新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,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提升,劳动争议类诉讼费用的调整,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呈现出:案件量增多、上诉率偏高、当事双方矛盾较大的趋势。针对这一现象,她采取“三步一访”方案:第一步,查清事实,了解争议双方矛盾所在;第二步,结合案情,多角度制定调解方案,全力化解矛盾;第三步,调判结合,做好沟通和法律释明工作;“一访”即走访本地企业,结合实例,做好法律宣传工作。

三、深入调研、延伸职能,服务区域经济发展

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,行政案件也呈现逐年增多、范围扩大、矛盾较大的特点,蔡静莉同志在行政庭克服人员少、资源不足的困难,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,通过推行“1+3”工作法, “一案三建议”,行政走访、座谈,法律建议等方式,在行政案件的办理及推进政府依法行政职能中,取得良好效果。她立足审判,强化总结和反馈,将如何在案件矛盾较大的现实状况下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支持、监督功能作为行政庭一直致力破解的课题。她坚持每年亲自撰写《行政审判白皮书》,主动向县委、政府报告行政审判中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,协助行政机关总结经验教训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完善行政程序及工作制度,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,得到县委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,还将建议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、回复司法建议情况已成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。她关注热点、重点,完善座谈、走访、联席机制,促进和提高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。自2012年至今,她先后带领行政庭的同志一道先后走访了县执法局、国土资源局、卫生局、人社局、药监局等20多个行政机关,举行座谈30余次,收到了良好的效果,如针对本县人社局涉及工伤认定的行政案件较多的状况,从去年加大了对该局人走访座谈和研讨,并对其在工伤认定过程存在的一些瑕疵或问题进行了指导,从去年9月至今,涉及人社局的行政诉讼案件从过去的每年五、六起减少至一起,大大减少了诉讼行政案件,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。

四、辩法析理构和谐,灵活办案服务大局

蔡静莉同志作为一名长期在审判一线的法官,一直以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大局实现司法和谐作为自己办案的标准,在办案中注重克服就案办案、机械办案的作法,行政庭审理的案件主要涉及“民告官”以及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等,涉及重大民生的方方面面,审理过程中稍有不慎,极可能将矛盾激化。一直以来,对涉及的这类案件,每一件她都做到心中有数,积极参与案件审理,注重发挥审判的功能,认真做好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沟通、协调工作。在审判工作中,她始终做到工作有条理,办案讲原则,处事讲方法,接访讲法理。在工作中,强调程序与实体并重、说理与释法并重、判前辨法析理与判后释明答疑并重,让当事人举证在庭上、把道理讲在庭上、甚至把心中怨气释放在庭上。尤其强调判决文书的规范性,为确保法律文书质量关,常常将枯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生活规则,常常为一个问题的说明而反复推敲,目的是为了能将法律的原则表达得合情合理,让当事人看了法律文书后,做到胜败皆服。通过法律文书,让赢了官司的当事人赢得明白,输了官司的当事人输得服气;要让不了解案情的人一看再审裁判文书就能清楚是怎么回事。2012年以来,她独立承办和参与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、劳动争议及交通事故案246余件,成功化解了多起易引起群诉、群访案件,收到良好效果,数次受到当事人的感谢。

五、公正司法守清廉

不管在工作上,还是日常生活中,蔡静莉同志都能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,严格执行“五个严禁”规定,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,大事讲原则,小事讲风格,尊重领导,团结同志,自觉遵守院规院纪,以党员的标准,以法官的规范严格要求自己;始终注重法官形象,自觉加强党性修养,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,不办关系案,人情案,金钱案,做到经得住诱惑,耐得住寂寞,抗得住腐蚀,面对金钱和财物、亲情和友情与法律碰撞的考验,她始终坚定的“告诫当事人,对法官工作的信任、理解和支持就是对我们最大的回报,请相信我们的公正判决”。也正是在她这种严以律己,以身作责的带动下,她所带领的行政审判庭从未出一起违法违纪违规事件,从未办理过“关系案、人情案、金钱案”,不仅案件质量好、效率高,而且效果好、当事人满意,全庭团结的工作氛围、硬朗的工作作风、清正廉洁的工作态度、服务大局的工作意识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,行政审判庭连续两年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行政审判先进,2012年行政审判庭还被评为新津县“十佳”基层政法单位。
责任编辑:cdxjfyroo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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