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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风采--王晓岚
  发布时间:2016-02-04 16:47:23 打印 字号: | |
  王晓岚,女,汉族,1973年4月生,四川省大竹县人,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4年7月参加工作,大学学历。现任新津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。2012年调入新津法院工作以来,该同志始终严格要求自己,在本职岗位上辛勤地学习和工作,以踏实、负责、勤奋、严谨的工作作风,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,受到领导和同事的好评。因办案效果显著,该同志被评为本院2013年度“办案能手”,2015年3月被市中院荣记“个人三等功”。

自2012年6月调入我院工作以来,王晓岚同志认真学习,刻苦钻研,重点学习审判程序和实务,并注重在实践中向庭长、老前辈和同事们学习,很快适应了角色转变,迅速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刑事审判法官。在工作中,该同志视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,真正把心思放在干事业上,把精力放在抓落实上,在实干中提升素质,在实干中体现人生价值。在工作中,做到了严把程序关、审限关、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。通过自己兢兢业业的工作,该同志努力把承办的每一件案子办成“精案”,不断积累审判经验和提升办案水平;办成“铁案”,深抠案件细节,确保案件经得起检验;办成“和谐案”,加大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,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,力争实现“案结、事了、人和”目标;办成“效果案”,妥善协调案件中的各种因素,实现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。2012年6月以来,王晓岚同志主审刑事案件178件,是刑事审判庭办案最多的法官。

该同志工作中勤于思考,善于总结,在邛崃市检察院工作期间,该同志于2010年参加了全国女检察官征文活动,所写作的《平淡中的坚守》获得优秀奖,2011年6月,我被邛崃市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,2012年3月被选举为中共成都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。调入新津法院工作以来,作为少审案件的主审法官,该同志积极钻研、总结少审工作经验,撰写了《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机制研究》并撰写了多篇案例,还参与了新津县首部刑事白皮书的撰写。
责任编辑:cdxjfyroo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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